英国诗人乔治?赫伯特曾经说过:“一位好母亲抵得上一百个教师。”父母作为孩子的启蒙老师,他们的所作所为会对孩子产生很重要的影响。北宋末年,朝政混乱,国家处在风雨飘摇中,所有的母亲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远离战场,免受征战之苦。
但是岳飞的母亲不一样,她同样爱自己的孩子,但是她鼓励参军从戎,为此,还在岳飞的背上用绣花针刺下“精忠报国”四个大字,岳飞受母亲的影响,立志报国,勇抗金军,最后成为千古名将。而奥巴马也是在母亲的影响下一路成长,最后才成为了美国第一位黑人领袖。 奥巴马的母亲叫做安·邓纳姆,出生于1942年,是一个白人姑娘,她出生在美国的一个中产家庭,家中不算富有,处于中等水平。安·邓纳姆乖巧懂事,从小就在父母的呵护下长大。1960年,安·邓纳姆一家跟着父亲一起去了夏威夷,之后她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夏威夷大学,也是在这这所大学里,她遇到了奥巴马的父亲贝拉克·侯赛因·奥巴马。 贝拉克是一个来自肯尼亚的黑人留学生,经常在演讲台上发表演讲,因为口才出众、能力突出,所以在学生之间小有名气。刚一进校,安·邓纳姆就被贝拉克吸引了,这个大胆的姑娘毫不扭捏,确定自己的心意后就向贝拉克告白,毫不在意两人的肤色问题。 两人的关系进展神速,没多久安·邓纳姆就怀孕了,但是她的父母并不同意这门婚事,一是因为两人种族不同,二是因为安·邓纳姆那时才刚18岁,年纪太小了。但是两人情比金坚,即使父母反对,他们还是结婚了,之后安·邓纳姆退学养胎。 1961年8月4日,他们的儿子奥巴马出生了,三口之家其乐融融,但是他们的幸福并没有维持多久,因为婚后,贝拉克酗酒家暴,经常殴打自己的妻子。1963年,安·邓纳姆得知贝拉克早就在老家结过婚了,遭家暴加上被欺骗,安·邓纳姆毅然决然的跟贝拉克离婚,带着奥巴马独自生活。 安·邓纳姆的父母看着女儿生活艰难,心中实在不忍,于是将奥巴马接过来抚养,让女儿再次回到学校完成学业。再次返回夏威夷大学之后,安·邓纳姆又在学校里结识了印度尼西亚的留学生苏托洛。1967年,两人结婚,随后安·邓纳姆带着奥巴马跟着苏托洛回了印尼。 他们的新家在印尼雅加达郊区,那里地处偏僻,没有通电,也没有公路,生活物资十分紧缺,但是安·邓纳姆从不抱怨,之后在这里生下了女儿玛雅。当地教育资源紧缺,但是安·邓纳姆深知教育对孩子的重要性,于是她多方奔走,终于帮儿子拿到了入学名额。每天早上4点,安·邓纳姆都会来到奥巴马的房间,将他叫醒,教他学英语。 跟所有的孩子一样,奥巴马不喜欢早起,也不喜欢学习,但是安·邓纳姆对他说:“这样做我也不比你好受。”安·邓纳姆反对种族歧视,她倡导人人平等,平日里会将各种肤色的洋娃娃买回家,并教育两个孩子说,虽然他们的肤色不一样,但是他们之间是平等的,没有高低贵贱之分。几年后,安·邓纳姆与丈夫苏托洛离婚,独自带着两个孩子在印尼生活了一段时间。1972年,安·邓纳姆带着孩子回到美国,之后又考进了夏威夷大学,攻读人类学硕士以及博士学位,在写作博士论文期间,她为了收集资料多次往返印尼,1992年,她终于完成了自己的博士论文,这篇论文足足有1000多页。 但不幸的是,1995年,安·邓纳姆被诊断出患有子宫癌和卵巢癌,因为治疗无效,不久就离开了人世,享年53岁。她的儿子奥巴马曾多次公开提到母亲,赞她是一个伟大的妈妈,正是因为有了母亲的影响,他才能一步一步取得今天的成就。所以说,父母对孩子影响深远,是孩子人生路上很重要的指路明灯。